【法律咨询】工伤赔偿如何算?具体金额是多少?
劳动者遇到工伤,最想知道的就是赔偿款的问题,那么工伤赔偿那些具体每个事项规定是怎样的标准呢?具体赔偿金额是又是按照怎样的依据呢?
以下这5点意见可以给大家做个参考。
一、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
一次性伤残补助金
1.一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7个月
2.二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5个月
3.三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3个月
4.四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1个月
按月享受伤残津贴(按月支付)
1.一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90%
2.二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85%
3.三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80%
4.四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75%
(注: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)
二、五级至六级伤残待遇标准
一次性伤残补助金
1.五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18个月
2.六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16个月
伤残津贴
1.五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70%
2.六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60%
三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
一次性伤残补助金
1.七级伤残=本人工资×13个月
2.八级伤残=本人工资×11个月
3.九级伤残=本人工资×9个月
4.十级伤残=本人工资×7个月
劳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如《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》第33条。
四、工亡待遇标准
1.丧葬补助金=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6个月。
2.一次性工亡补助金=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
3.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
配偶=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×40%,其他亲属=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×30%
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,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。
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,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。
五、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
1.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,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。
2.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,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。
3.生活有困难的,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%。
4.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,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。
温馨提示:如果您有公司注册,记账报税,公司注销,工商出现异常,法律等相关问题您可以联系我们,我们给您最优质的服务,帮您解决问题,让问题不再是问题。铭宇给您智慧,伴您远行!
文章相关推荐: 法律咨询